“枝江”商标源于枝江县城的名称,2006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2008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1年被国家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使枝江酒业这个历经了近200年历史的老字号公司有了一个名至实归的复合定义。枝江酒业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等一系列公司改革,在抢抓机遇中创造了超过预期的“枝江速度”,使枝江白酒品牌从一个县域品牌一跃成为中国白酒十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了销售额从5亿、10亿、15亿到20亿的层层跨越,枝江酒业集团总收入突破70亿元,成为长江经济带中最具影响力、带动力和辐射力的大型公司之一。枝江县城因酒而名,县域经济因枝江酒业的带动而得到快速发展和壮大。实践告诉我们,商标战略既是一个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也是品牌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枝江”商标的成长
说起“枝江”商标,还有一段曲折的故事。1994年深秋的一天,宜昌市工商局猇亭分局的谭局长因事到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汇报工作,顺便拜访了在该局商标处工作的熟人,于闲聊之间顺手拿起一份文件,一看封面标题赫然大惊:这不是枝江酒厂“枝江商标”续展的申请材料吗?从时间上看,枝江商标的续展期限已过。这意味着枝江酒厂将永远丧失“枝江”商标的拥有权。作为商管专家,谭局长意识到这事的严重性。他顾不得同朋友们打招呼,立即用商管处电话找到了时任枝江县酒厂副厂长的蒋红星。
蒋红星接到电话似乎整个人都傻了。厂里的商标事务也归他管,此前他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商标管理部门多有接触,平时也注意有关法规的学习和研究。他觉得这事对枝江酒厂不啻灭顶之灾,立即向时任厂长贺必森汇报并找到曾涉及续展申报的各位同事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原来,枝江商标于1981年注册,但国家第一部商标法1983年才公布实施。该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到期商标所有权人必须提出续展申请,否则视同放弃。同时还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但对在该法颁布实施前已经注册的予以保留。到1993年,商标法刚好实施十年。因此,在该法发布前已注册的所有商标都在这年有效期满,都应提出续展申请进行续展注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考虑到当时各地公司商标意识还很淡薄,还特地对该法发布前注册的商标延展申请给了6个月的宽限期。按照这些规定,“枝江”商标在1993年10月前将延展申请上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处方才有效。蒋红星他们是如期申报的,有关申报材料是由本厂员工送到省商标管理处的。只是,接收枝江酒厂申报材料的人将材料放在桌屉后就忘到爪哇国去了。蒋红星知道延展申请材料滞留省城已是1994年10月,已迟过有效期整整一年。
蒋红星立即约请枝江市工商局分管商标事务工作的同志一同赶到武汉,会同省商标管理事务所所长等人急急北上京城,找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审核处一湖北老乡从中斡旋,并由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动承担责任,这才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如今说起这件事,蒋红星似乎还心有余悸,不过他很快释然一笑,说,也好,这件事不仅救活了濒危的“枝江”商标,更使我们增强了商标意识。
品牌不只是一个名称,更是一种积累,一种时间、品质和美誉度的积累。2005年5月,“枝江”商标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2006年8月,枝江酒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理合格,同意使用国家地理标志。这意味着从此麻豆直播就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枝江酒等产物包装上正式使用“国家地理保护产物”专用标志,并获得国家的特殊保护。枝江酒业不仅幸运地成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第一批使用“国家地理保护产物”专用标志的公司之一,同时还是惟一一家符合使用枝江酒地理专用标志的公司。